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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经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报送的文件和材料如下: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

(二)      填写《经营电信业务申请表》

(三)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四)      公司概况及场地证明。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五)      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六)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七)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八)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九)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十)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十二)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第一款第(三)、(十)项中规定的材料。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十一)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标书格式,装订整齐。